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

先於經驗

 

 康德的德行論是"先驗"(先於經驗)的學問,意思就是你不必透過親身經歷去取得智慧。有了先驗,你可以在事情發生當下做出決定。

 

人類是群居社會,我們人生有時候會遇到一些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問題。而這些問題由於自己沒有遇到過,沒有經驗,所以不知道該如何做抉擇。

沒有學習哲學之前,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選項或是原則,只能依照自己以往"其他事件的經驗"去作為這次的參考 。

以下就依照一些情境來做說明這些原則:

 

看到地上有個錢包,四週沒有人目擊,現場也沒有攝影機,該不該據為己有?

第一次做壞事,有點緊張。四下沒人沒攝影機,應該沒問題吧?

結果就是實際案例:

阿伯「撿到」一銀遭盜贓款 被士檢依侵占罪起訴

原則不是不要做壞事,而是你的這個行為是否可以"普遍的執行"。聖經說過,「你要別人怎樣待你,你也要怎樣待人。」意思就是,你如果掉錢包的時候希望別人還你,那你看到別人錢包掉了也應該還別人。然後這是大家所有人都可以執行的事情。然後不只是掉錢包,遺失任何物品都該物歸原主。所以第一個原則就是普遍性

我們不知道這個原則可是我們也能做出相同決定,因為我們相信善這件事情。

如果相信人要行善,那我們來看下個問題。


大樓常會有一個爭議就是,該不該在夏天讓管理員吹冷氣。管理員是幫我們管理大樓的工具,但是他也是一個人,應該把他當人看而不是工具。工具遇到熱只要不壞掉可以運作不必開冷氣,可是人過熱就是不舒服。把他當人看就能理解我們應該開冷氣。

這就是第二個原則是,不要把人當作工具看待(也就是把人當人看)。認知管理員也是一個人,我們要善待他人。

 

以上講述兩個原則,接下來就是更複雜的問題了。

我們對於發生在我們周遭的事情都需要用相同方法去處理嗎?

答案是不用。

為什麼?剛剛不是說這是原則,原則就是遇到事情就要這樣處理?

因為康德儘管強調德行論,事情的決定應該以德行做為標準,可是我們現在社會可以接觸到的人比以前多太多,如果每個人我們都要管,我們的時間和資源有限,怎麼可能每件事情都去管?所以第三個原則就是要考量效益。這也是擷取效益論的作法,評估做這件事情有多少效益。真正周遭我們關心的人去處理,對於遠房親戚,不熟的朋友,我們無法把我們的精力散播到那麼多那麼遠的地方,所以就先關心自己週遭的人就可以了。


綜合以上三個原則,普遍性/不把人當工具/適時的考慮效益,這三點是我覺得不錯的處理方式,提供給大家參考。

如果你想研究更複雜的人與人相處問題,可以嘗試思考以下幾個問題:

1.我好朋友的情人發生出軌,我應該告訴我的好朋友嗎?

2.正義魔人是個人該做的事情嗎?

3.我的遠房親戚生病或是生活困頓,我該盡我所能幫助他嗎?

 

也歡迎你在下方留言處提出你認為難解的問題,我們一起想想那些人與人之間的問題無法由這三個原則來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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